又一惠民实事得到落实
日前,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市政府拿出1267836元财政资金,对118户进城购房的农民实施现金奖励。这也是我市2017年为民办的实事之一。
去年,我市制定《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奖励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市本级从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凡属我市各县(市、区)的农民或外来农民工、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回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在市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房管部门认定的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购房预付款的,可申请购房奖励。购房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补贴100元/平方米,房地产开发企业奖励100元/平方米,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此项政策措施的制定落实,目的是为了全面打通商品房、保障房和安置房转换通道,着力化解去除商品住房库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通过这一措施,进一步推动市区商品房成交量的增长和去库存提速。
据统计,去年市区参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开发项目共6个,销售面积12678.36平方米,共计118套。目前,共有118户农民购买了此类商品房,也将陆续领到每平方米不低于100元的政府奖励。(记者 王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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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广播电视网  01-27 12:39